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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判無期 法官斥:以虐為樂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41516

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凌虐1歲10月男童「剴剴」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庭經連續3週密集審理,今宣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徒刑;判決理由出爐,國民法庭認為劉彩萱的動機是「以虐取樂」,惡性重大,造成的危害至巨,且迄今未和解,故量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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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期待,但是我們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二人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行動
00:07尤其是在被告劉彩宣的部分,能夠求處無期徒刑
00:12至少能夠回應我們對他長期監禁,讓他不會再出來再犯,再淋虐幼童的期待,謝謝
00:19請問一下,求償的部分,現在外婆有什麼計劃嗎?
00:23或是說有沒有要回到你們做什麼事情?
00:25這部分我們已經在跟外婆進一步協商這個部分,關於後續的這個球場的部分的提起
00:32兩位都會對兩位提起嗎?
00:34因為目前他們被認為是共同證犯,所以如果要提起的話,應該會兩位都一起提起
00:40那你跟我說要告知結果嗎?
00:42現在還沒有,所以我們剛剛出來打算要趕快跟外婆報告這個部分
00:47對,等一下會跟國民說
00:49目前還沒有一個初步的估算,因為還沒有進入這部分討論
00:54妹妹被視為共同證犯,但是刑固上卻有很大的差別嗎?
00:59我們對於妹妹,因為這是礙於現在客觀上的證據的呈現,其實比較困難的地方就是
01:05妹妹的部分,她因為之前有湮滅一些證據,所以呈現出來的證據不多
01:09但我們也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至少對她良處了有期徒刑18年
01:14對妹妹的部分,刑警會在做什麼康告?
01:18這部分我會跟家屬做一個報告,報告之後再由家屬來決定說是不是要提起上訴,或是請求家官上訴
01:28那也謝謝大家對於這個案件的關心
01:30律師有希望說對於這個案件,對以後未來的法條或相關的兒童社會福利的環境有什麼樣的
01:39當然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案件,讓所有這些潛在可能想要虐待我們這些可憐的寶貝的這些惡心的保姆
01:49給她一個很嚴厲的警告,如果她在做出這樣的事情,她就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01:54我個人只想要先感謝法官跟檢察官,還有原告的律師們做出的所有的努力
02:03跟他們的辛苦,很感謝
02:09然後無期徒刑,我知道是這個法條最高的心
02:15那就是這個,有稍微安慰到我們的心,我們也希望可以安慰看看三天之力
02:25無期徒刑,除了赤朵公權之外,我們也希望未來這樣子的事件不要再發生
02:35如果又發生的話,請不要只有赤朵公權,請他們永遠隔離在所有兒童產業以外
02:44他們不應該再接觸任何的未成年人,因為他們不是人
02:51所以他們不應該再跟所有的未成年人做任何各方面的接觸
02:59這是我們希望的
03:05你能否一起歸
03:09閉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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