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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天前
向德恩效忠中共只能用收賄罪判刑 陸委會:將修國安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029657

為防堵中共滲透,民進黨立委等人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關於「國安法」未來修正方向?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日表示,國安法第2條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只處罰發展組織者,參加組織的人卻沒事,應懲罰加入組織的人。國安法第二條明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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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就陸委會這邊而言
00:02我們現在比較明確的
00:05就是國安法裡面的第二條
00:08因為它只規定說
00:11是為境外敵對勢力
00:16或為中共發展組織
00:19發展組織
00:21過去在很多案例裡面
00:23發展組織的人被判刑
00:27但是參加組織的人
00:29卻沒事
00:30因為我們在國安法裡面
00:33只懲罰發展組織者
00:35所以我跟大家舉例一下
00:37像這位
00:39向德恩
00:41前陸軍上校
00:46前陸軍上校
00:48那他被發展組織
00:50然後簽署這個
00:53校中意象書
00:55然後胎兆存證
00:58那這樣的這個案例
01:03像這位向德恩
01:05他因為他是加入
01:09他是參與組織
01:10發展的人不是他
01:13發起人不是他
01:14所以後來法院是用收賄罪來判他
01:19因為他有收取這個中共方面的資金
01:25所以後來是用收賄罪來判他
01:27但這個狀況大家會覺得很荒謬
01:29因為加入這個組織是很明確的事情
01:35但是最後卻是用收賄罪
01:39所以我們認為說
01:40這個部分是一定要一定要這個加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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