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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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去年做成釋字第784號解釋,學生被學校記過記警告,可提行政訴訟救濟!去年還在國立花蓮高中讀高三的陳旻傑,今年19歲,為最年輕的國民黨全國黨代表,去年因無故未參加朝會3次,被校方記3支警告。陳歷經校內申訴、向教育部提訴願都被駁回後,再向花蓮地院提行政訴訟,日前判決出爐,撤銷教育部訴願決定,已經升大學的陳旻傑獲勝訴,成為釋字784號頒布後,首例適用提行政訴訟,並獲得勝訴的案件。但花蓮高中強調,法院並未判決學校敗訴,法院判決的意義在於學校應該給學生申請行政救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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